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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防疫旅館設置申請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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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1-06-17

發佈: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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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旅宿申請及管理原則

►申請防疫旅宿之業者應為合法旅宿業者,且以觀旅局登記在案的樓層及房間為限。
►最近一期的公安消防申報應完成且無需改善事項(無須申報則免)
►旅宿業者應依「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防疫旅宿檢核表」就旅客入住安排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房間設備環境清潔及廢棄物清理人員健康管理等項目進行檢視及規劃。
►公文向本市衛生局(正本)觀旅局(副本)提出申請為防疫旅宿,變更或退出亦同。

防疫旅宿申請文件(密件)
函文衛生局(正本)、觀旅局(副本)公文範例:
旅宿業者-函文範本防疫旅宿申請資料

一、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入住安排
(一)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入住時,應主動出示居家檢疫/隔離通知書。補助申請須留存身分證明文件及居家檢疫/隔離通知書影本或影像。
(二)以獨棟、單層或可以將部分房間分區管理管理。
(三)以1人1室為原則。若有生活上須共同照顧之個別需求,經地方政府准予。
(四)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用品、清潔用品、寢具及溫度計等必要物品。
(五)旅館出入口、櫃台、各樓層電梯的入口位置等地點配置75%酒精讓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方便進行手部消毒(盡可能使用感應式)。
(六)旅館出入口建議量測體溫。
(七)入住旅館之動線應分流,避免與一般民眾重疊或使用同一電梯。
(八)接送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的電梯、手扶梯可提高消毒頻率。或於每次接送後,以酒精或稀釋的漂白水消毒。
入住安排
(圖片由南科贊美酒店提供)

二、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
(一)需保持門禁,嚴防不相干人等入內拜訪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工作人員勤務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
(二)工作人員須了解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未經核准不擅自離開自己的房間。如工作人員需配送餐點,送餐到門口即可。
(三)工作人員與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儘量以電話等方式聯繫。近距離接觸交談,如有絕對必要,必須保持至少1公尺以上之距離。
(四)住宿費用及代付款項(例如外賣代付)優先採記帳方式,於退房時一併繳付,降低接觸傳染機會。
門禁管理(圖片由南科贊美酒店提供)

三、房間設備
(一)配備單獨盥洗室
(二)具備空調或窗戶可維持空氣流通。
(三)具電話等與外界溝通的設備。 
(四)電視遙控器、冷氣按鍵、或其他觸控式面板,應包膜保護。退房後更換包膜。
(五)儘量使用一次性個人清潔用品拋棄式餐具、食具一次性消耗品
若有遺留未拆封之一次性用品,請勿直接留給下一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使用。
(六)房內應提供洗手乳、肥皂、75%酒精。
(七)建議預留預備空房,以免房間設施損壞無法入內修理需換房,更換房間時務必通報衛生局,申請補助時要清楚註記。

遙控器、觸控式面板需包膜
房間設備1

(以下圖示皆由南科贊美酒店提供)
一次性小包裝個人備品、拋棄式餐具、瓶裝水(分批放可先7天)
房間設備2
★75%酒精、洗手乳、體溫計
房間設備3
★打掃清潔用品
圖片4
四、環境清潔及廢棄物清理
(一)公共區域環境,針對人員會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至少1天1次)。以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 ppm)進行清潔,1:50稀釋。
(二)房內之清潔及消毒,基本上由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自行處理,不入內客房服務。垃圾袋綁好,確保不會溢出或滲漏,置於門外,再由工作人員處理。
(三)必要日常用品可採小包裝,減少補充或不必要浪費。(如牙膏、洗髮精、沐浴乳等)
(四)食餘不進行廚餘回收,逕廢棄物方式處理
(五)環保局建議未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者,應落實消毒作業並按日作成消毒工作紀錄,消毒建議以投入氯錠方式,每日每公噸污水(相當於4人)投入1顆氯錠(20公克)
(六)清潔人員需進行基本的勤前教育。處理垃圾時(例如衛生紙等高風險污物)或廢棄物,手套應避免造成污染,處理後應徹底正確洗手。
(七)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期滿離開後或不再使用該房間時,特別是廁所、門把、開關、電話、遙控器等,必須確實進行最終消毒作業(終期消毒) 。
(八)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及口罩、防水隔離衣),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
(九)終期消毒前,先關閉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之房門,並依下列情形靜置,在入內進行終期消毒:
  • 一般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之房間,靜置至少3小時
  • 確診個案之房間,靜置至少24小時,可請專業消毒公司消毒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人員應穿戴較高規格之個人防護裝備(手套、N95口罩、防水圍裙、護目鏡或面罩)。
  • 建議可使用紫外線消毒燈加強清消。
★終期消毒注意事項:
  • 務必先消毒門把再開門進入,開啟窗戶,保持消毒空間空氣流通。
  • 室內之消毒作業(含地面及牆壁),應由內而外,由上而下逐步擦拭消毒,室內所有表面完成消毒後,分別以濕抹布、拖把用清水將表面、地面清洗乾淨。
  • 處理使用過的被服及布單織品應盡量避免抖動,並儘速包裝送洗。
  • 若為確定病例入住過之檢疫房間,且有使用室內之空調設備(冷氣機)之過濾設施情形下,出風口、過濾器或濾網應拆卸清洗或更換
  • 清潔人員完成房務清潔後,離開前務必使用稀釋漂白水或酒精再次消毒門把

五、相關人員健康管理
(一)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二)工作人員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並記錄,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等,應主動報告單位主管,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三)工作人員於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完成清潔消毒後,應正確徹底清洗雙手
(四)若有工作人員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發生疑似症狀,請依下列建議處理:
  • 生病者為工作人員,應安排與他人區隔距離1公尺以上,遵守咳嗽禮節和手部衛生等措施,並佩戴口罩。
  • 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並依衛生單位指示送醫,並配合疫情調查及相關措施
  • 與患者接觸時須全程配戴口罩及手套。脫下口罩及手套後,應正確徹底清洗雙手。
  • 生病者產生的廢棄物及使用後的手套及口罩,應以牢固的塑膠袋,封好後再丟棄。
  • 生病的工作人員或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就醫後,所經路線及退房後的房間應以較高規格處理清潔消毒事宜。
(五)訂定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人力備援規劃,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應安排請假或限制其工作,直至康復且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後24小時體溫仍正常,才可恢復上班。
(六)因確定或疑似感染武漢肺炎而請假在家休息者,請假日數應從寬考量,不宜列入全勤、考績評等或績效考核等。
 

防疫旅館審查注意事項

►資料登記每曰入住房登記卡以供查核:登記日期、房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入住者電話、入住日、退房日、緊急連絡人姓名及電話。
一、公共區域部分:
•旅館出入口、櫃台、各樓層電梯的入口位置等地點,配置75%酒精。
•獨立空間與動線區隔,分層者電梯樓層應設定管制。
•走廊及出入動線設監視錄影,逃生口設蜂鳴器或管制措施。
•地毯等設施應保持無破損清潔。
•房間垃圾應注意輸送動線上之清消,並有獨立區域堆置。

二、房間部分
•每間房間都需清空無住客。
•每間房外門口有供餐檯及垃圾放置區。
•移除房內不必要家具家飾,避免日後清理困擾。
•每間房內操作按鍵及遙控器需貼模。
•每間具備空調或窗戶可維持空氣流通。
•每間具電話等與外界溝通的設備。
•每間具獨立衛浴,如有浴缸應保持清潔。 
•每間房間內有洗手乳、肥皂、75%酒精、溫度計、備品(建議先7天份以內)及清潔器具。
•使用感應式房卡者,應提供入住檢疫者使用1次性房卡(交通部觀光局110年5月4日觀宿字第1100600745號)。

三、人員部分
•採購人員防護物資(口罩、護目鏡或面罩、隔離衣/拋棄式雨衣、手套、頭套及腳套等)。
•做好員工心理建設與教育訓練(附佐證資料) 。
•員工每日自主健康管理相關空白表單資料。
•鼓勵疫苗施打。
•24小時門禁管制措施安排。
•外送餐點管制措施安排。
•員工防疫保險建議予以考量。

各項聯繫窗口
•防疫旅館招募說明: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陶國隆股長 06-6350192。
•防疫旅館補助業務: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黃若慈小姐 06-6322231-6845。
•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入住: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卓金津技正 06-2679751-351。
•防疫旅館審查、防疫措施及衛生教育: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黃淑慧 06-2679751-370。
•衛福部醫福會集中檢疫所徵用: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凃帟綾 06-6322231-6595。
•事業廢棄物清運: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服務專線 06-2686610。
•事業汙水處理: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蔡政達 06-6572916-320。
•入住旅客防疫問題請播打衛生局專線06-2880180或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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